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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院电梯维保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8-11-27 10:41:24 浏览: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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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院电梯维保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院电梯维保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X2018-063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人:周刚、剧军良

  电话:867888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人:郭彤

  电话:86510091-80852

  传真:8651030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院电梯维保招标1项

  项目概况:1、电梯安装位置:风城八路109号2、生产厂家: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数量38台.

  项目用途: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院电梯维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1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七)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含安装、改造、修理等资质。(八)提供A级电梯维保资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2300:00:00至2018-12-03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服务商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www.xa.gov.cn)】进入〖首页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7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505室

  3、开标时间:2018-12-17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5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6510091-80852

  2、开户名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4、账号:955885370000166355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23

本文标签:电梯维保招标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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